宁波市拟出台新规,允许高层住宅地下空间设置储藏室等非住宅功能空间,并对连通方式、不动产登记等作出详细规定。新规鼓励开发商增配便民设施,同时明确禁止设置扰民业态和住宅功能空间。

宁波市近期就城镇住宅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征求意见,拟允许开发单位在高层住宅地下设置储藏室等非居住功能空间,引发广泛关注。
地下空间利用新规:储藏室设置与登记细则明确
根据征求意见稿,低层住宅地下空间可与地上住宅直接连通,而高层住宅则需采用更严格的连通方式。值得注意的是,地下储藏室的不动产登记将根据连通情况采取不同方式:直接连通的需合并登记建筑面积,不相通的则需单独注明。这种差异化的登记方式既考虑了使用便利性,又兼顾了产权明晰的要求。笔者认为,这种灵活的设计有助于提升地下空间使用效率,同时避免产权纠纷。
便民设施增配与功能限制双管齐下
除储藏室外,新规鼓励开发商在地下空间增配家政便民、健康服务等配套设施,但明确禁止设置KTV等扰民业态。特别值得肯定的是,文件严禁在地下设置卧室、厨房等住宅功能空间,这有效防范了"地下住宅"乱象。从专业角度看,这种鼓励与限制并重的管理思路,既满足了居民多样化需求,又维护了住宅区的居住品质,体现了城市管理的精细化水平。
该政策若正式实施,将显著改善宁波居民的储物空间需求,同时规范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期待相关部门在收集意见后进一步完善细则,让新规更好惠及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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