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今后,业主如不交存专项维修资金、拒付物业费,业主大会可对其选举权、表决权予以限制。昨天,北京市住建委公布《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3 破解业主大会成立难
筹备组长可由公益律师担当
《指导规则》拟规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自接到成立业主大会申请之日起60日内,指定代表担任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组长,组织建设单位、业主代表等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
北京鼓励和支持公益律师为业主大会的成立和运作提供法律服务,提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定具有专业知识和服务能力的律师担任筹备组组长。
【解读】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担心业主们对于街道、乡镇来指定筹备组长,可能会有不信任。因此《指导规则》中提出,可由公益律师来担当筹备组组长,公益律师相当于一个独立的第三方,更加公正。“我们现在正与律协商讨,推进公益律师参与业主大会的筹备。”
找街道办100余次未能备案
【案例】 当代城市家园
找街道办100余次未能备案
2005年,当代城市家园届业委会成员集体辞职,业委会陷入瘫痪。三年后,当代城市家园业主于2008年初自行筹备换届,并于2009年3月选举出第二届业委会。但第二届业委会在向清河街道办备案时遭拒,一年中找了街道办100余次未能备案。新业委会向海淀法院提起诉讼被驳。
今年5月,业主代表大会以决议形式要求业委会继续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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