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今后,业主如不交存专项维修资金、拒付物业费,业主大会可对其选举权、表决权予以限制。昨天,北京市住建委公布《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1 破解业委会换届难
业委会每两年换1/3委员
《指导规则》拟规定:业委会委员实行任期制,委员任期不超六年,每两年更换部分委员一次。业委会委员在召开次全体委员会议时,应按委员在业主大会选举过程中得票多少,将全部委员分为三组:得票较少的一组委员应于第2年年终改选,得票居中的一组委员应于第4年年终改选,得票较多的一组委员应自第6年年终改选。
【解读】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以往北京各小区业委会采取的是整体换届方式,不少小区出现换届难问题。如上一届业委会不愿退,新的业委会又要接。而且在交接过渡期内,会出现“真空”状况。
“所以,今后业委会采取的是换人不换届方式,每2年换1/3的业委会成员。就好比一杯水,每次换一些,却始终是满的,可以让业委会工作具有持续性。
他表示,业委会主任和委员可连选连任,委员每2年更换1/3,可以是新委员,也可以是老委员。
业委会换届“停顿”一年有余
【案例】 建外SOHO东区
业委会换届“停顿”一年有余
建外SOHO东区去年11月出现停电危机,使其物管乱局被广为报道。该小区业委会早在2月就已到期,6名原业委会成员辞职,原主任一直掌管公章,换届工作一度停顿,加剧小区物管矛盾。直到今年4月,在建外街道的协助组织下,建外SOHO东区召开了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大会。4月,新一任业委会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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