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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规:自住商品房明确为共有产权

新京报  2014-01-23 06:55

[摘要] 昨日,北京市十四届二次会议闭幕,政府工作报告共修改20处,其中对于“自住商品房”的表述明确为“共有产权性质”。据了解,早在政府工作报告征求各方意见阶段,就已经吸纳市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累计进行了216处修改。

 

■ 链接

北京推出过哪些保障房

1998年10月29日

以回龙观、天通苑、建东苑等为代表的19个首批经适房项目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集中展示,拉开了经适房在北京大规模开发建设的序幕。早期的住房保障制度并不完善,资格审核也不严格,导致了一些并不符合保障标准的家庭,住上了经适房。

2007年9月底

北京完善后的经适房和廉租房制度面世,不但细化了家庭收入、资产、住房面积等门槛,而且采用严格的“三级审核、两次公示”制度,保证分配的公平公正。

2008年3月26日

北京在创新推出限价房制度。其准入门槛比经适房有所放宽,一些买不起商品房又不符合经适房资格的夹心层家庭,可通过限价房来解决住房难题。

2009年8月

北京成为推出公租房的城市。在京工作一定年限的外地人也可以享受这一福利。

2013年10月

北京再度在首创了自住型商品住房,以解决夹心层住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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