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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物业公司须每年定期"晒"账单

北京日报  2010-05-27 10:08

[摘要] 小区服务用了多少保安员、多少保洁员?都是什么价码?灌溉绿化用了多少水,花了多少水费?……以后,物业公司在小区中服务的各种成本都将每年对业主公开“晒”一次。

影响:

开发商要算物业成本账

前期物业的规定捎带手地也打击了开发商的行为。依新《办法》规定,物业主要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能够共用的,应当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而且还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业主的专有部分达到建筑物总面积50%以上的才能申请成立业主大会。新《办法》实施以后,如果再“分期分批”开盘,会让开发商肩上承担的物业费担子更重。

如果按照每平方米每月2元的物业费计算,一个住宅面积达到5万平方米的小区,开发商每个月就得掏出10万元,业主大会的筹备期以3个月计,3个月的时间开发商要为购房人支付30万元的物业费。如果拖的时间越长,费用会越高。

物业公司不再当“替罪羊”

在购房人签署购房合同的时候,同时还需要签订的是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这份合同是由开发商和由其选定的物业服务公司签订的,购房人只有接受的“份儿”。由于物业公司对开发商百依百顺,开发商的遗留问题物业公司即使了解情况也不敢“多嘴”。业主入住后,开发商撤场,留下物业公司跟业主打交道,出现的开发商遗留问题,物业公司也一并替开发商“扛”了。今后,这些问题就由开发商来承担了,物业不必再背“黑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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