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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万购房抵用券难兑现 购房者签约时才知被忽悠

国际金融报  2013-01-29 07:45

[摘要] 房市调控紧,开发商推出优惠活动以期吸引消费者。上海嘉定新城某楼盘先后推出“幸福家园”活动和“开盘优惠”信息,两次活动优惠金额度均在4万元上下。购房者莫先生两次活动均参加,然而购房当天被告知,“幸福家园”活动的优惠额不能执行。

房市调控紧,开发商推出优惠活动以期吸引消费者。上海嘉定新城某楼盘先后推出“幸福家园(小区网论坛)”活动和“开盘优惠”信息,两次活动优惠金额度均在4万元上下。购房者莫先生两次活动均参加,然而购房当天被告知,“幸福家园”活动的优惠额不能执行。

当日,莫先生虽然签约且一次性交付房款,但认为开发商言而无信,将其告上法庭。日前,经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审理,开发商在签订预售合同之前及“幸福家园”活动中均未告知莫先生只能享有一次优惠,法官认为这张“幸福家园”的购房抵用券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支持了莫先生的诉请,开发商返还给莫先生4万元。

两项优惠只能用一个

2011年5月,有购房意向的莫先生来到嘉定新城某楼盘看房,莫先生对该楼盘的房型、周边设施等各方面均满意。他从售楼处拿到了一份广告资料,广告介绍了即日起参加其主办的“幸福家园”优惠活动,可在开盘当日享受4万元购房优惠。而且该楼盘委托专业机构在网上发布的“幸福家园”活动广告,亦称优惠总价达4万元。根据活动规则,完整参加“幸福家园”活动分四步,每完成一步即可参加活动并享受相应购房折扣优惠,优惠依次累加,具体金额为2万元、1万元、1万元和最终神秘大奖。

莫先生耐着性子全程参加了这次活动,活动结束后,他收到了一张印有他本人身份信息和开发商印章的价值4万元的购房抵用券,上面注明限本人在开盘当天使用,每套仅限使用一张,按面额抵扣购房款。

2011年7月,该楼盘又在网上发布了一则“开盘优惠”信息,称开盘优惠总价立减4万元,付意向金再享总价九六折优惠,莫先生就与开发商签订了VIP客户预约单,约定支付诚意金2万元,选房成功后转为购房定金。

没多久,该楼盘正式开盘,莫先生与开发商签订房屋定金协议时,却被告知只能享受4万元的开盘优惠、九六折及一次性全额付款优惠1万元,而“幸福家园”活动4万元的购房抵用券无法同时使用。虽然莫先生对此表示异议,但因为购房意愿强烈,还是接受了这份协议。双方随后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商在合同的补充条款中载明,之前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资料均为要约邀请,该要约邀请的内容与合同正文、附件和补充条款不一致的,以后者为准。莫先生在签约当日一次性支付了房款约10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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