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房产快讯  >半山观澜阁>  正文

手机看新闻

乡村振兴新规:集体建设用地禁建商品房 农民权益再升级

半山观澜阁2026-02-07 12:18:59来自北京市

农办明确严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建设商品住房,强调盘活闲置资源需守住底线。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增加农民财产性,同时严查违规购买宅基地行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在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进程中,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成为关键议题。政策明确要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必须严格遵循规定,禁止用于商品住房开发。这一举措旨在保护耕地红线,维护农民集体权益。

通过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逐步建立产权清晰、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能够有效提升农民对集体资产的权。政策鼓励因地制宜盘活闲置土地和农房资源,但必须确保操作合法合规。特别强调对农房宅基地交易的,坚决遏制违法违规买卖行为。

根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农办重申,任何开发行为都不得突破"三条控制线",尤其要严守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在增加农民财产性的同时,必须规范农房租赁管理,确保乡村振兴战略稳步实施。

- AI整理生成 -

AI整理生成

免责声明:本文系注册用户(作者)在房产圈发布,房天下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房天下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进行投诉。对作者发布之内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