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四川率先发行19.2亿元专项债用于收购存量商品房,开创地方政府化解楼市库存新模式。其中浙江占比超九成,收购房源主要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部分采取"先租后售"创新模式。专项债以1.3%-2.13%的低利率优势,为地方去库存提供长期资金支持。

【首段】
地方政府化解房地产库存迎来创新实践。近期浙江、四川两地率先发行总额19.2亿元的专项债券用于收购存量商品房,其中浙江省以17.5亿元的规模占据主导地位。这一突破性举措为盘活存量资产、改善市场供需关系提供了新思路。
【地方政府专项债成去库存利器 低利率长周期优势显著】
专项债券正成为收购存量商品房的重要融资渠道。从已发行案例看,专项债利率区间为1.3%-2.13%,期限最长可达30年,相较其他融资方式具有明显成本优势。以杭州祥生·银湖新语项目为例,通过专项债资金收购企业自持商品房及车位,既缓解了开发商资金压力,又增加了保障性住房供给。这种创新模式实现了政府、企业、市场的多方共赢。
【收购模式呈现多元化特征 定价机制因地制宜】
各地在收购实践中形成了差异化方案。湖州南湖区按备案价九折收购,而温州万科·欧洲华庭项目则采用双重折扣机制,最终成交价仅为备案价的百分之五十四至百分之六十三。值得注意的是,部分项目创新采用"先租后售"模式,如溪畔居项目前期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期满后再行出售,这种长短结合的方式提升了资金使用效率。从收购主体看,地方国企占比超过百分之八十五,显示出政府在存量房去化中的主导作用。
【尾段】
专项债收购存量商品房的首批试点,不仅为市场注入了新动能,更探索出了一条化解库存的有效路径。随着操作模式的成熟和经验的积累,这种市场化、法治化的去库存方式有望在全国更多地区推广,为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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