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北京房价飞速上扬,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工资水平持续稳定,这是很多在北京打拼的工薪族现实的窘境。在高房价面前,贷款买房几乎成为人们的 选择。同时,由于北京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限制,仅靠一个人公积金贷款买房的难度也不小,因此很多夫妻会选择双方共同贷款,以此减小房贷带来的压力。那么问题来了,谁做“主贷人”呢?
五、夫妻双方公积金共同贷款谁做“主贷人”有讲究
在银行的住房贷款合同中,一般只把夫妻中的一方设为“贷款人”,另一方可以作为“共同贷款人”。对于“共同贷款人”,不仅要求是为“贷款人”的直系亲属(夫妻、子女、父母),还必须为住房贷款抵押物的房产的者之一。但是,这一条对于夫妻来说是个例外,即使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另一方也可以作为住房贷款的“共同贷款人”。共同去贷款,但是住
在签订住房贷款合同的时候,银行都要求贷款人购买一项住房抵押贷款综合保险,这项综合保险涵盖了两个方面,一是财产损失保险,当抵押的房产出现规定范围内的财产损失,例如火灾、暴风雨、坍塌等,保险公司将承担财产的损失;还有一项就是还贷保证责任险,要是贷款人发生意外导致死亡或是伤残的时候,保险公司也将承担剩余的还贷责任。所以在选择主贷方的时候一定要选择家里的顶梁柱为主贷方,这样在住房放遭遇意外时,可由保险公司承担剩余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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