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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边私划停车位 收费牌"印啥都行"交费需谨慎

新京报  作者:甘浩 何光  2012-05-07 06:47

[摘要] 近日,本报记者调查,发现北京不少路边停车位,并未备案却私划车位、自制公示牌、购买制服及收费。而网上很多公司承揽相关业务,公示牌上“客户想印啥印啥”。

 

■举措

争取停车立法早出台

北京市交通委统计公布的数据显示,北京目前的机动车保有量达到504万辆,而停车位仅约248万个,缺口达一半。而路侧占道停车位更是仅有5.5万个,“行车难,停车也难”成了北京广大车主的共识。

自去年提高停车收费价格后,如何有效缓解停车难题,也是相关部门关注的重点。

今年4月26日,“‘两会’停车管理建议提案集中办理答复会”上,北京市交通委副主任刘缙表示,推广路侧停车电子收费系统,全市目前的5.5万个路侧停车位,将全面实施电子计时收费。

针对停车管理制度立法和管理标准规范问题,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表示,2005年至今,北京先后四次启动停车立法工作。去年9月,《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草案)》面向社会征求民意。去年11月,市政府审议《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草案)》过程中,要求解决停车场规划与建设,加强停车收费企业监督管理和加快缓解居民区停车位不足等三方面问题,适时出台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据介绍,目前相关调研已取得进展,本市将争取停车立法尽早出台,包括对停车场进行统一规划。

■ 链接

路侧占道车位备案申请程序

北京停车位的划定由市政市容委和交管局共同规划;规划出的车位由运输管理局和市政管委负责招标;停车管理公司中标后负责管理车位并收费,其间由发改委的物价部门负责对车位定价。这其中涉及工商、地税、城管、市政市容委、交通、发改委、消防等多个部门合力管辖约束。

东城区城管委出具的一份《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备案登记所需材料》显示,申请停车场备案,通过城管委审批的提交多达16份材料。

包括停车场经营单位资质、场地产权、企业法人、经营审批等材料。其中需要向有关部门申请批复的包括交通部门出具的交通意见书、工商部门出具的停车经营企业营业执照、税务部门出具的税务登记、公安消防出具的消防意见书。

此外,取得工商部门停车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后,停车经营企业还需向当地市政管委办理停车备案登记,占用车行道、人行道设置或撤销路侧占道停车位,由公安交管部门审批,并由公安交管部门将审批决定以正式文书形式告知市政管委,由市政管委委托专业停车管理企业对路侧占道停车场进行管理。

采写/新京报记者 甘浩 何光

摄影/新京报记者 孙纯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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