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审计署2009年对11个省区2007年至2008年征收、管理、使用土地专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主要抽查了13个市土地出让收入管理使用情况和27个市地州、56个县区市土地开发整理相关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审计发现部分地方低价卖地,11市674亿土地出让收入未纳入预算
审计署2009年对11个省区2007年至2008年征收、管理、使用土地专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主要抽查了13个市土地出让收入管理使用情况和27个市地州、56个县区市土地开发整理相关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署2009年对11个省区2007年至2008年征收、管理、使用土地专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主要抽查了13个市土地出让收入管理使用情况和27个市地州、56个县区市土地开发整理相关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审计问题
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
审计发现有11个市以“招商引资”、“旧城改造”和"国有企业改制"等方式,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19.61亿元。有3个市以低于基准地价70%的价格等方式,出让土地177宗0.8万亩。有3个市的规划等部门批准提高0.18万亩土地的容积率,应征未征土地出让收入10.57亿元。
有12个市欠征土地出让收入323.26亿元。其中7个市的国土部门在25家用地单位欠缴土地出让收入25.92亿元的情况下,违规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
整改情况: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有关地方政府已按规定补征土地出让收入161.78亿元。
土地出让收入建职工住宅
此次审计调查还发现,有11个市的674.81亿元土地出让收入未按规定纳入基金预算管理,占征收总额的20.1%。
土地出让收入用途国家有明确规定,但有11个市改变土地出让收入用途56.91亿元。
有6个市支出39.36亿元,用于高校新校区等公共工程建设;有4个市支出9.68亿元,用于增加政府企业注册资本;有6个市支出3.26亿元,用于补贴公交公司购车、还贷、设立农业科研发展专项资金等;有7个市支出2.1亿元,用于弥补国土、城建等部门工作经费不足;甚至还有4个市违规支出2.38亿元,用于建设、购置楼、职工住宅等。
整改情况: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仅有12.62亿元收回并归还原资金渠道,不足审计发现问题资金的四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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