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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拟征房产消费税 财税称恐难获批

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涂劲军 刘林鹏  2010-03-26 07:54

[摘要] 继重庆市政府提出建设公租房以遏制房价上涨后,3月24日,重庆市再次抛出房产消费税方案。重庆市委副书记、市长黄奇帆认为,向物业征收房产消费税,能够对中端房价带来影响。

继重庆市政府提出建设公租房以遏制房价上涨后,3月24日,重庆市再次抛出房产消费税方案。重庆市委副书记、市长黄奇帆认为,向物业征收房产消费税,能够对中端房价带来影响。

那么,征收房产消费税能否抑制高房价?是否能通过国务院的审批?国内多名财税和房产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认为,上述方案在目前来看,并不能够从根本抑制房价的上涨。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政税务系主任林江教授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征收房产消费税获批难度大。

方案已上报国务院

据报道称,重庆楼市新政包括四大措施——将商品房的固定量控制在社会总量的25%,若超过40%,就可能导致房地产业泡沫;对商品房建设总量进行控制;通过控制土地拍卖价来调控房价;对房进行遏制。

报道援引重庆市市长黄奇帆的话说,房的价格会对中端房带来影响,而对于遏制房,要开征 “房产消费税”。报道还称,重庆市的这个改革方案已上报国务院。

财税称恐难获批

记者昨日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后发现,房产消费并不在此列。

“消费税一般情况下,征收对象为品消费。”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政税务系主任林江教授告诉记者,按照中国的现行财税制度,地方并不具有对财税的立法权,如果要征收这一税种,必须经过国务院相关部门批准。一旦国务院经过立法程序批准之后,将并不是针对一个地区的,而是的。所以,在这个问题上,国务院肯定会谨慎对待,不会轻易批准的。

就重庆市提出的物业消费税,林江把它称为“不是物业税的物业税”。他称,前段时间提出的物业税的出台尚有难度,消费税更可能不会轻易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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