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市场动态 > 正文

七成年轻人愿在婚前买房

北京青年报  作者:邱旸  2009-11-26 09:04

[摘要] “你说我和女朋友要是分手了,我们买的这套房算是我个人资产还是双方共有财产啊?”这是上周读者刘先生在致电《广厦时代》时提出的问题,简单一句话,引出的却是对时下年轻人买房心态的一种尴尬折射,也自然而然的引发出一个社会话题的思考

“你说我和女朋友要是分手了,我们买的这套房算是我个人资产还是双方共有财产啊?”这是上周读者刘先生在致电《广厦时代》时提出的问题,简单一句话,引出的却是对时下年轻人买房心态的一种尴尬折射,也自然而然的引发出一个社会话题的思考——于是,便有了“分手了,房子该怎么分?”的疑问,于是,便有了“为防分手先买房”的纠结……

市场现象

情浓时共同买房“筑爱巢”

劳燕分飞大打“分房”口水战

白领裴先生2007年在位于京东燕郊一个名叫“纳丹堡”的项目贷款购买了一套90平方米两居,在当时房价高企的市场大势下,接近6000元/平方米的价格让裴先生几乎耗尽了自己工作数年的积蓄。当时热恋且已经谈婚论嫁的裴先生和女友商定,由双方联合购买共出首付并共同负担每月3000元月供,因此在签署购房合同时,裴先生毫不犹豫的在房屋人栏中写上了双方的名字。

然而始料未及的是,2009年之后裴先生和女朋友情感降温,直至破裂而分手。这套当时联名购买的房子却成为了双方争执的“焦点”所在。女方执意要求卖房分割一半房款,男方却并不愿意卖房“五五分账”。

“经过去年一年的萧条转复苏,我买房的这个楼盘经历了一轮大到逐渐回升,目前新一期的房价和我当时买房时候的价格水平相差并不大,有限。卖房等于这两年省吃俭用还月供的辛苦打了水漂,可不卖的话又确实没钱还给对方,真的是伤透了脑筋。”裴先生话语中充满无奈。

本报调查中发现,如今社会,像裴先生这样或因分手或因离婚而导致房产分割纠纷的并不在少数,“浓情转薄”后的“锱铢必较”的确让人感觉现实而残酷。个体老板小安对此也是深有感触,和前妻分手后,原先在东五环某项目购买的一套房由于人写的是对方名字,因而前妻拒绝把这套房返还或变卖,只答应补偿小安10万元首付房款,可目前这套房的市场估值至少在80万以上。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本文导航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房天下北京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