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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成年轻人愿在婚前买房

北京青年报  作者:邱旸  2009-11-26 09:04

[摘要] “你说我和女朋友要是分手了,我们买的这套房算是我个人资产还是双方共有财产啊?”这是上周读者刘先生在致电《广厦时代》时提出的问题,简单一句话,引出的却是对时下年轻人买房心态的一种尴尬折射,也自然而然的引发出一个社会话题的思考

“你说我和女朋友要是分手了,我们买的这套房算是我个人资产还是双方共有财产啊?”这是上周读者刘先生在致电《广厦时代》时提出的问题,简单一句话,引出的却是对时下年轻人买房心态的一种尴尬折射,也自然而然的引发出一个社会话题的思考——于是,便有了“分手了,房子该怎么分?”的疑问,于是,便有了“为防分手先买房”的纠结……

市场现象

情浓时共同买房“筑爱巢”

劳燕分飞大打“分房”口水战

白领裴先生2007年在位于京东燕郊一个名叫“纳丹堡”的项目贷款购买了一套90平方米两居,在当时房价高企的市场大势下,接近6000元/平方米的价格让裴先生几乎耗尽了自己工作数年的积蓄。当时热恋且已经谈婚论嫁的裴先生和女友商定,由双方联合购买共出首付并共同负担每月3000元月供,因此在签署购房合同时,裴先生毫不犹豫的在房屋人栏中写上了双方的名字。

然而始料未及的是,2009年之后裴先生和女朋友情感降温,直至破裂而分手。这套当时联名购买的房子却成为了双方争执的“焦点”所在。女方执意要求卖房分割一半房款,男方却并不愿意卖房“五五分账”。

“经过去年一年的萧条转复苏,我买房的这个楼盘经历了一轮大到逐渐回升,目前新一期的房价和我当时买房时候的价格水平相差并不大,有限。卖房等于这两年省吃俭用还月供的辛苦打了水漂,可不卖的话又确实没钱还给对方,真的是伤透了脑筋。”裴先生话语中充满无奈。

本报调查中发现,如今社会,像裴先生这样或因分手或因离婚而导致房产分割纠纷的并不在少数,“浓情转薄”后的“锱铢必较”的确让人感觉现实而残酷。个体老板小安对此也是深有感触,和前妻分手后,原先在东五环某项目购买的一套房由于人写的是对方名字,因而前妻拒绝把这套房返还或变卖,只答应补偿小安10万元首付房款,可目前这套房的市场估值至少在80万以上。

调查显示

七成年轻人更愿在婚前购房

“现在咬咬牙买套房也是为了让自己落得安心。”在某楼盘采访时遇到的买房人王小姐表示,自己买房确实也存在着“防分手保资产”的顾虑。“我买的是一套54平方米的小户型,一是作为自己的固定居所,二也是理财,我特意问过做律师的朋友,婚前自己买的房子法律上讲完全是自有资产,无须和他人分割。”王小姐还表示,自己的购房款中有相当一部分来自于父母的资助。而该楼盘开发商也表示,在该项目中小户型的购买者中,未婚的年轻人占到了半数以上。

就在近日,本报和搜房网联合做的“你更愿意婚前买房还是婚后买房?”的网络民意调查中,也可以明显感觉到如今年轻人在置业心态上的微妙变化。在参与调查的1000多位网民中,选择“只要有能力,一定要在婚前买房”的占了7成以上,而“买房款接受家长资助”的,更占据了受调查者的80%。“婚前买房图安心”成了时下不少年轻人心里的小算盘,而家长的倾囊资助更让子女们有了强力的“后盾”。

“父母们现在倾力帮助子女买房除了解决未来成家立业的住房之忧外,也还有一种心情“不足为外人道”。现在的年轻人分手率、离婚率居高不下,让不少父母伤透了脑筋。而牵扯其中的,往往是房屋等财产分配的纠葛。为了避免未来有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很多家庭也选择了以买房的形式将财产固定住,不少人也将婚前买房视做资产保全的有效方式。


标签:婚前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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