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开发商梅都房地产公司对同区的未倒的楼发布框架性解决方案。若业主愿意继续履行购房合同,开发商将给予总房价5%的折让款;若购房者坚持退房,开发商将退本金和利息。
继昨日公布上海倒楼初步解决方案后,今日下午3点,开发商梅都房地产公司对同区的未倒的楼发布框架性解决方案。若业主愿意继续履行购房合同,开发商将给予总房价5%的折让款;若购房者坚持退房,开发商将退本金和利息。
未倒覆楼将继续施工 购房者可要求重新检测
首先,开发商表示将委托相关检测机构做好10栋在建房屋的检测和监测工作,并公布检测和监测结果。检测结果为安全后,将抓紧做好工程恢复的各项准备工作。施工期间,对房屋的稳定性进行监测,确保10栋在建工程在交付时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标准。【延伸阅读:上海楼房倒塌事件引发的一连串“法律事件”】
关于这10栋楼的购房者要求介入10栋在建房屋的现场检测、监测工作的问题。开发商将反馈检测机构,由检测机构根据检测工作规范明确是否介入、如何介入。如购房者对开发商委托检测机构有异议,也可以由购房者协商确定一家检测机构后,由开发商委托该检测机构进行房屋检测和监测,检测、监测费用由开发商支付。【延伸阅读:外媒:上海楼房倒塌暴露官商勾结隐匿锁链】
退房者只得本金和利息 退给第三方按倒楼当日市价
开发商此次提出了3个方案供购房者选择:
如购房者同意继续履行合同,开发商将以购房合同总价的5%折让。开发商负责引进一家有实力公司,对购房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对购房者自2009年6月27日至竣工验收之日向银行或公积金偿还的贷款本息,如房屋在合同约定交付之日未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标准的,而开发商对该期间的贷款本息损失无力赔偿时,则由该担保公司连带偿还。如房屋在合同约定交付之日无法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标准,则按照已公布的“7号倒覆楼退赔方案”执行。【延伸阅读:上海倒楼事件或涉及7.7亿元购房款和赔偿款】
如购房者坚持解除合同,开发商同意解除合同,因购房者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尚不足,只同意退还本金,以及购房者已付房款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开发商还称,打算引进一家有实力的公司,由第三方公司以2009年6月27日7号楼倒覆当日的市价收购购房者所退房屋,该公司具体名称在7月31日前公布。
上述3种处理方案具体细则将在7月31日公布,购房者可在2009年8月1日至2009年8月15日期间自行选择。
由于今天下午开发商与未倒覆楼购房者的协商会议现场未对媒体公开,目前购房者对此方案态度如何尚不了解。在此之前,众多未倒覆楼的购房者向记者透露,实在没有信心入住莲花河畔景苑,坚持要求退房。同时表示无论出现怎样的解决方案,都会遭受一定的经济损失。【延伸阅读:上海在建楼房倒塌9负责人被“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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