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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诉专栏】丁克夫妻同日离世,遗产继承的难题该如何解决?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2024-04-10 21:18:02来自北京市
律师介绍
王玉臣(金诉创始人)
北京法学会不动产法研究会理事
北京市律协土地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代表
央视《社会与法》栏目特邀律师
北京电视台、人民日报、中国新闻周刊等主流媒体特约采访律师
QINZISHIGUANG

近日,丁克夫妻同日离世,遗产继承的问题引起了大家的关注。据了解,这对丁克夫妻同一天在家中自然死亡,二人并未孕育子女,并且父辈以上的亲人均已离世,生前也没有拟定遗嘱。这种情况下,二人留下的遗产该如何继承呢?

首先,二人没有拟定遗嘱,那么只能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继承二人的遗产。其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法定继承的过程中,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为配偶、子女和父母。二人无子女且父母不在世,双方互为对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很多人就将问题聚焦在二人的死亡顺序上。

如果丈夫先死亡,那么妻子可以继承丈夫的全部遗产。等到妻子死亡后,妻子的第二顺位继承人可以继承二人的全部遗产。反之,如果是妻子先死亡,那么丈夫的第二顺位继承人则可以继承二人的全部遗产。但是,公安机关并没有列明夫妻二人具体的死亡时间,那么,遗产该怎么分呢?

在判决该案件时,法院推定,夫妻二人为同时死亡,互相不发生继承。二人的遗产会分别进行梳理,然后分别由二人的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这是为什么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相关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因为夫妻二人属于同辈,且难以确定死亡时间,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可以推定为同时死亡,二者之间相互不发生继承。

有人可能会问,如果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也不在世了,相关的遗产应该如何分配呢?关于这个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也给出了答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也就是说,如果没有遗嘱,也没有第一、二顺序的继承人,相关的遗产可能会归国家或者自己所在的集体所有。

因此,如果想要在去世后合理地分配自己的遗产、减少亲友之间的矛盾,我们可以通过立遗嘱、遗赠、设立遗嘱信托等方式,提前将自己的财产进行分配。

排版编辑丨夏悦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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