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想结婚,先在房产证上加我的名字吧。”想必,这句话会令很多即将步入婚姻生活的痴男怨女心灰意冷吧!对于工薪阶层,买套房子实属不易,辛苦买的房子却硬被要求在房产证加个名字,怎么说心理都过不了这关。归根结底这都是房子惹得祸。结婚买房,或者婚前已买房,婚房房产证到底应该写谁的名字呢?
,写“准夫妻”二人的名字
登记在“准夫妻”名下的法律后果
如果采用这种方案,那么房屋将被认定为夫妻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如无“借条”等其他证据,父母的出资也将被认定为赠与夫妻两人,归双方共有,若出现离异,父母也无权索回出资钱款。但如果购房后“准夫妻”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而是分手,那么“准婚房”仍将认定为双方共有财产,贷款也是为双方的共同债务。但对于父母的出资,如果有相应证据显示父母出资是基于“准夫妻”双方结婚的目的,法院也会认定这部分出资是一种附加条件的赠与,而条件就是双方结婚。但如果双方没有结婚,父母就有权索回出资的钱款,上海一家法院此前就出现过这样的判例。
第二,写父母的名字
登记在父母名下的法律后果
如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被认定为父母的财产,贷款也认定为父母的债务,相应的或贬值也由父母享有或承担。但如果结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若双方离婚,一方虽无法主张房屋,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向父母的借贷,并要求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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