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深圳市公积金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将于9月28日起正式运行。自9月20日起,深圳职工便可前往深圳公积金福田、宝安、龙岗三个办事大厅进行公积金贷款申请咨询。
□户籍和非户籍职工均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 家庭贷款额度提高至90万,个人贷款可贷额度50万
□ 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首付款比例要求
深圳市公积金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将于9月28日起正式运行。自9月20日起,深圳职工便可前往深圳公积金福田、宝安、龙岗三个办事大厅进行公积金贷款申请咨询。
昨日正式发布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贷款规定》)部分内容较此前的征求意见稿有所调整,其中关注的公积金贷款额度由原来规定的账户余额10倍提高至12倍,家庭贷款额度提高至90万。
家庭可贷额调整为90万
作为最后一个推出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副省级城市,深圳在制订《贷款规定》时注意吸取其他城市的先进经验及征求社会的意见。
在广纳民意基础上,深圳公积金优化调整了部分内容,将公积金贷款额度由原来规定的账户余额10倍提高至12倍,家庭贷款额度提高至90万,个人贷款可贷额度维持50万不变。
针对职工对非户籍职工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疑问,深圳公积金在《贷款规定》第五条作出了明确,规定户籍和非户籍职工均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据深圳公积金相关负责人介绍,非户籍职工占公积金缴存职工比例的80%,大约达400万人,在缴存、提取、贷款方面,非户籍职工和户籍职工享受同等待遇。
公积金贷款首付两成
《贷款规定》也对深圳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做了进一步的规定,第十四条增加了“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首付款比例要求”的规定,这意味着在深圳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90平方米(含)以下的住房,首付款可低至两成。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据介绍,采取组合式贷款的职工,首付款应依据商业银行的按揭要求。如家庭购买一套100万的首套房,若全部采取公积金贷款,首付款只需20万,若采取组合式贷款,首付款需要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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