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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养老供地 区商业用房拟返还用于养老

新京报  作者:魏铭言  2012-04-25 07:41

[摘要] 为解决“无法自理老人住养老院难”,市民政局在答复中计划对今后政府提供的养老用地,重点用于建设护养型养老机构。同时要求区县级养老机构建设时,须配有护理养老的服务功能。

 

社会力量办养老机构可获补助

此外,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介绍,对于社会力量兴办护养型养老机构,民政部门将按照高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经费支持,即新建一张床位给予1.6万元支持;社会办养老机构若收住不能完全自理老人,每张床位每月按照300元的高标准给予补助。

■ 背景

昨天,市与市政协合作,就代表、委员集中关注的民生热点问题,首次尝试邀请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集中办复。对建议、提案办理形式的改革,旨在提高办案效率和层次,加强代表、委员与政府间面的沟通交流。

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董瑞龙表示,今年,北京市政协对1173件委员提案立案,其中56%的提案,需要政府部门综合办案。近年来,很多热点问题,涉及的协办单位越来越多,亟须建立相关部门协同办复代表建议、委员提案的机制。

同时他指出,集中办复只是一种形式,关键还要看代表、委员集中关注的民生问题,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能否切实予以重视,给予落实解决。

■ 释疑

某些养老院收费是否存在暴利?价格是否应由政府定价?

养老机构无过度盈利

北京市民政局:目前养老机构是微利行业。一是养老机构建设成本高,2011年新建的养老机构,刨除土地成本,平均每张床位建设需11.4万元;二是运营成本逐年提高,养老机构使用水电气的价格远高于民用价格,燃料价格及用工费用也在不断上涨。

市民政局调研认为,北京市养老机构的收费标准,在相同地域、相同档次、相同服务内容、相同周边环境和相同交通状况下,处于平均位置,不过高也不过低。

老年人福利能否惠及长期居京的“新北京人”父母?

同等福利尚无法实现

北京市民政局:对于长期居住在北京的外地户籍干部职工的父母,给予北京市老年人福利待遇问题,目前还不能实现。一是北京市现有的人口服务、管理政策都是以户籍人口来界定的,为老服务政策也是一样;二是财政对为老服务政策的资金投入,也是根据户籍人口来划拨的。另外,北京流动人口数量较大,按现有养老公共服务设施和条件,暂不具备扩大服务人群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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