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二套房”如何界定,如今有了说法:名下有房或者曾用过房贷,再贷款买房都算“二套房”。昨天,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在做客中国政府网时,对“二套房”给予了明确界定,也终于免除了大家多日来的揣度之苦。
住建部副部长齐骥称“二套房”认定标准正在研究制定
“二套房”如何界定,如今有了说法:名下有房或者曾用过房贷,再贷款买房都算“二套房”。昨天,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在做客中国政府网时,对“二套房”给予了明确界定,也终于免除了大家多日来的揣度之苦。
二套房
外地有房无贷无名不算
也许觉得说得太规范了,齐骥又分了三种情况,解释贷款人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第二套以上的差别化信贷政策。种就是“认房”,对于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果在要买房的城市房屋登记系统(也包括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系统)当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他再贷款购买的住房一定是第二套及以上住房。
第二种是“认贷”,借款人已经利用过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的住房,又申请贷款来买住房,也认定是第二套及以上住房。
还有一种情况,在征信系统或房屋登记系统信息不全时,通过查询征信记录、居访等访问形式的调查,确信借款人的家庭已经有了一套及以上住房的,也将实行“二套房”及以上的差别贷款政策。
简单地说,买房人名下有房,或者是曾用过房贷,再贷款买房都算“二套房”,以往业界争论不休的“认房还是认贷”就此终结,因为国家“一刀切”,全都算了!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购房者外地有房但没有贷款记录,想在北京再买一套,是不受“二套房”限制的,因为只要在购房所在城市中名下无房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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