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昨天,上海举行发布会,公布《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今年2月出台的试行方案提出五大申办条件和六大激励措施,细则进一步明确,持证年限为累计84个月,外企中级职称可用薪酬代替职称。
昨天,上海举行发布会,公布《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今年2月出台的试行方案提出五大申办条件和六大激励措施,细则进一步明确,持证年限为累计84个月,外企中级职称可用薪酬代替职称。
-申办条件
累计持证缴费84个月
实施细则对“申办条件”作了细化,主要包括稳定居住就业、参加社保、依法纳税、能力水平、诚信记录等方面。
试行办法规定的“持证期间在本市缴纳所得税”“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这两个条件没变。“持证满7年”和“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都明确为“累计满7年”。
上海市人保局副局长毛大立说,“累计满7年”指累计满84个月,可以不连续。
此外,持证者子女符合条件可随迁。细则规定,16周岁以下子女及16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可随迁。
毛大立说,凡符合条件,不论什么身份都可申请,包括农民工,尤其是紧缺的先进制造业骨干企业的蓝领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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