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召开立法座谈会,围绕《珠海经济特区不动产登记条例》草案展开研讨。会议邀请多方代表建言献策,重点讨论登记范围、便民服务、历史遗留问题等核心议题,为完善立法提供实践依据。

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近日组织召开《珠海经济特区不动产登记条例》立法座谈会,汇聚房地产开发企业、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及法律界代表,共同为完善特区不动产登记制度贡献智慧。
多方共议登记制度创新 破解历史遗留难题
座谈会上,与会代表围绕登记范围界定、审核标准统一性等核心问题展开深度讨论。针对跨省通办服务标准化、信息共享与隐私保护的平衡机制等实务痛点,企业代表结合案例提出"建立容错清单""简化继承登记流程"等建议。政策法规科负责人现场回应称,草案已设置"争议调解前置程序",并引入电子证照互通互认条款,力求兼顾效率与安全。
立法精准对接需求 打造特区改革样本
条例草案特别增设"历史问题专章",明确对2008年前未完善手续的房产采用"公告确权"特殊程序。有律师指出,该设计既避免"一刀切",又为化解小产权房等复杂问题提供法律路径。登记中心副主任谭祥升表示,本次立法将首次规定"登记错误先行赔付"制度,通过财政专项基金降低群众维权成本,体现"立法为民"导向。
此次座谈会共收集意见建议47条,涉及登记类型细化、线上办理时效等8个方面。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表示,将吸纳合理建议完善草案,力争年内出台实施,为全国不动产登记领域改革提供可复制的"珠海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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