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发布公告,将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延长至2027年底。新政规定,出售自有住房后1年内重新购房可享受退税优惠,新购住房金额大于等于原住房转让金额的可全额退税。政策要求出售和购买的住房需在同一城市范围内,旨在持续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新政,将支持居民换购住房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两年。这一举措将持续助力居民改善居住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换购住房个税优惠政策细则详解
根据公告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可享受个人所得税退税优惠。具体而言,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可全额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若新购住房金额较小,则按比例退还相应税款。这一政策的延续体现了国家对改善型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
从政策设计来看,退税优惠与购房金额直接挂钩,既鼓励居民"以小换大"改善居住条件,又避免了投机的空间。值得注意的是,政策要求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必须在同一城市范围内,这既保障了地方房地产市场的稳定,也防止了跨区域套利行为的发生。
三部门协同保障政策落地实施
为确保政策顺利实施,公告特别强调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与税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时共享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等信息。对于暂未实现信息实时共享的地区,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税务部门及时获取审核退税所需的房屋交易信息。
这项政策的延续实施,将有效降低居民换房成本,激发改善型住房需求释放。在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整期,此类精准施策既能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又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未来,随着政策红利的持续释放,预计将带动更多改善型需求入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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