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公积金中心发布新政,取消账户留存6倍月缴额的限制,贷款放款后即可申请冲还贷。已办理逐月冲还贷业务的缴存人需在2025年8月31日前申请撤冲,将自动按新政策执行。

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迎来重大利好政策调整。根据发布的《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报账式冲还贷业务的通知》,公积金使用门槛大幅降低。
新政主要包含两大变化:一是取消原先要求账户必须保留6倍月缴存额的限制规定,缴存人账户资金使用更加灵活;二是放宽申请条件,从原先需要还款满2个月且无拖欠,调整为贷款放款后即可申请冲还贷。这一调整将显著提升公积金使用效率,减轻购房者前期还款压力。
对于已办理"逐月冲还贷"业务的缴存人,若不愿执行新政策,可通过线上小程序或线下服务窗口申请终止业务。需要注意的是,相关申请需在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否则系统将自动转为新政策模式执行。
此次政策优化是漳州市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重要举措,将有效盘活存量资金,提高公积金使用便捷度,切实帮助缴存人缓解住房贷款还款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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