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直住房资金中心发布新规,自2025年4月起将取消18项公积金贷款材料复印件要求,并优化商转公业务办理流程,实现即来即办。新政策将大幅简化贷款手续,提升服务效率。

河北省直住房资金中心近日出台新政,对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流程进行全面优化,通过精简材料和简化流程,为缴存职工提供更便捷高效的服务。
18项贷款材料取消复印件要求 现场核验原件即可
根据最新通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原先需要提供的18类材料复印件将全部取消。这些材料包括户口簿、结婚证、征信报告、不动产权证书等各类证明文件。现在申请人只需携带原件进行现场核验即可办理业务,这一改变将显著减少材料准备时间,降低办事成本。同时,对于特殊情况的证明材料也做了相应简化,如取消离婚证明、子女抚养关系等材料的复印件要求。
商转公业务实现即来即办 无需预约
此次改革还对"商转公"业务办理流程进行了优化。新规明确取消预约办理要求,实行"即来即办"的新模式。这一举措将有效解决职工办理业务排队等候的问题,大大缩短了业务办理周期。考虑到近年来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求量不断增加,这一优化举措将惠及更多有需求的职工群体。
这项新政体现了政府部门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决心,通过简化流程、优化服务来提升群众办事体验。预计新规实施后,将显著提升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效率,减轻职工负担。同时,这也为其他地区公积金管理改革提供了有益参考,展现了河北省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积极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