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公众平台发布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提示,指出投资者应警惕五类非法集资形式,包括房地产开发建设、违规预售房屋、分割拆零销售、互联网平台金融业务及中介机构受托代理等。这些行为通过承诺高额回报等方式吸收公众资金,存在较大风险。

近日,山西省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公众平台针对房地产领域发布了一项风险提示,提醒广大投资者保持警惕。房地产领域的非法集资行为近年来屡见不鲜,表现形式多样,涉及多个环节,投资者需特别注意。
房地产开发建设形式非法集资
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中介机构相互串通,以投资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的名义,甚至虚构房地产开发项目,通过承诺高额回报、资产抵押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这种行为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还给投资者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违规预售房屋形式非法集资
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甚至整个项目尚未开发建设,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预售或房地产中介机构违规代理销售,通过内部认购、发放VIP卡、团购优惠、认筹借款等形式吸收公众资金。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投资者应高度警惕。
分割拆零销售、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等形式非法集资
在预售或代理销售中,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通过销售房产份额、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等方式,承诺高额回报,诱导销售房地产,吸收公众资金。这种形式的非法集资具有极大的欺骗性,投资者需谨慎辨别。
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房地产金融业务非法集资
未取得金融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房屋租赁机构等利用互联网违规从事金融业务,或与网络借贷平台合作,通过“众筹买房”“首付贷”等形式吸收公众资金。这种新型非法集资方式利用互联网的便捷性,扩大了受害者的范围,投资者应加强防范。
房地产中介机构以受托代理等名义开展非法集资
房地产中介机构以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委托售卖为由,以认筹认购等名义,承诺高额回报,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这种行为不仅侵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也损害了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房地产领域的非法集资行为形式多样,投资者需提高警惕,加强风险防范意识,避免陷入非法集资的陷阱。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