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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州市2024年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发布

湛江楼市2024-07-03 10:24:27

关于印发《雷州市2024年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市直学校:

《雷州市2024年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雷州市教育局

2024年7月2日

雷州市2024年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为加强我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规范招生秩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稳妥完成小学升初中入学工作,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益,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人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0〕3号) 、《湛江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湛教〔2020〕9 号)、《关于印发〈湛江市教育局推进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的通知》(湛教函〔2024〕43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免试就近,划片招生。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划分学校服务片区(即学区)招生。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奖励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

(二)公平公正,信息公开。全面推行“阳光招生”,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实现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名时间、招生办法、入学资格、录取结果“六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全面应用全国学籍系统组织招生工作,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加强招生计划管理,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有序进行。

二、学区划分

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划定我市公办初中学校服务片区。公办义务教育九年一贯制学校原则上对口直升。

(一)城区初中学校片区划分

综合考虑我市城区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办学规模、行政区划、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等因素,我市城区初中学校稳妥推进多校划片。雷州市第九中学小学部毕业生对口直升雷州市第九中学初中部,雷州市第九中学初中部不招收其他学校小学毕业生。其他8所城区公办初中学校划为2个服务片区,采取电脑派位摇号方式入学。每片区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入读该片区初中学校。由于两片区小学毕业生都有选择雷州市第一中学初中部、雷州市第四中学的强烈需求,为兼顾相对就近入学和教育资源均衡,将雷州市第一中学初中部、雷州市第四中学2所热点学校招生名额以所属片区为主,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城区各小学,2所学校跨区招生比例逐年减少;其他初中学校招生名额按一定比例分配到本片区小学,确保就近入学和优质教育资源大体均衡。

1.第一片区

初中学校:雷州市第一中学初中部、雷州市第二中学、雷州市第三中学、雷州市第六中学、雷州市第七中学初中部。

小学学校:雷州市第一小学、雷州市第二小学、雷州市第三小学、雷州市第四小学、雷州市第五小学、雷州市第六小学、雷州市第十五小学、雷州市第七中学小学部、附城镇中心小学、附城镇城北小学、附城镇山柑小学(计划名额)、附城镇武黎小学(计划名额)、雷州市新南方学校、雷州市显春学校。

2.第二片区

初中学校:雷州市第四中学、雷州市第五中学、雷州市第十中学初中部。

小学学校:雷州市第七小学、雷州市第八小学、雷州市第九小学、雷州市第十小学、雷州市第十一小学、雷州市第十二小学、雷州市第十三小学、雷州市第十四小学、雷州市第十六小学、雷州市第十中学小学部、白沙镇新坑小学、白沙镇塘北小学、白沙镇洪富小学、白沙镇中心小学(计划名额)。

(二)农村初中学校片区划分

每个镇为一个招生片区,奋勇华侨高新区为一个招生片区,幸福学校、火炬学校、金星学校、收获学校等4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对口直升。

三、招生对象

(一)城区初中招生对象

1.纳入城区初中招生范围学校的小学毕业生。

2.城区中学在建设、办学过程中协议安排学位的村庄小学毕业生。

3.学生本人户籍或100%产权合法房产(用途为住宅)在城区,非城区小学毕业,要求在城区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

4.法定监护人(根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户籍或100%产权合法房产(用途为住宅)在城区,非城区小学毕业,要求在城区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

5.城区中学在编教师(含支教教师)子女。

6.符合有关政策优待的小学毕业生。

(二)农村初中招生对象

1.本片区小学毕业生。

2.本片区户籍,在外就读的返乡小学毕业生。

四、招生计划

全市公办初中学校计划招生21518人。城区初中学校计划招生7493人,招生名额按比例分配到各小学。农村初中学校计划招生14025人,招收本片区小学毕业生。

各学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招生计划,班额原则上控制在50人以内。

五、招生办法

(一)城区公办初中招生办法

1.志愿录取

城区各小学组织本校毕业生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结合各初中学校分配本校招生名额填报升学志愿。填报志愿时,填报志愿个数比在本校招生的初中学校数少1,志愿分先后顺序,不得重复。

城区小学毕业生入读城区公办初中学校,以各小学为单位,依据学生填报的升学志愿,按志愿顺序录取。志愿人数小于或等于初中学校分配到本校招生名额,全部直接录取;志愿人数大于初中学校分配到本校招生名额,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确定录取名单,前一志愿未能录取,进入下一志愿录取。

全部志愿电脑派位后仍未被录取的学生,在各初中分配给本小学招生名额的剩余名额中,按雷州市第一中学初中部、雷州市第四中学、雷州市第二中学、雷州市第三中学、雷州市第五中学、雷州市第六中学、雷州市第七中学初中部、雷州市第十中学初中部顺序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电脑随机派位。市教育局成立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领导和电脑技术人员组成,统一组织实施,各相关小学及初中学校密切配合。电脑随机派位全程录像,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监委、市公证处、市新闻媒体、家长代表全程监督。

电脑随机派位时间:20247月30日至7月31日。各小学电脑随机派位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提前3天公布。

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结果现场公开,并于当天在雷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教育局公告”栏目(网址http://www.leizhou.gov.cn/xxgk/tzgg/jyjgg/)和学校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若对电脑随机派位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教育局申请复核。

电脑随机派位录取过程中,如遇突发情况导致电脑随机派位录取进程中断,本次进程已产生的录取名单无效,须重新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2.特殊生源录取

(1)非城区学校毕业生。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户籍或100%产权合法房产(用途为住宅)在城区,非城区学校毕业的小学毕业生,需入读城区初中,须在2024年7月3日至7月13日持户口本、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市教育局教育股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后,根据城区初中学校剩余学位情况,给予统筹安排。

(2)征地协议生。城区中学建设、办学过程中的协议学位,由村庄按协议安排本村小学毕业生入读。村庄收集本村小学毕业生信息报送协议入读中学,学校审核后,须在2024年7月3日至7月13日将相关资料报市教育局教育股。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此类生源直接录取,不再参加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此类生源不按时上报相关资料,则视为放弃申请,若为城区小学毕业生只能参加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3)教职工子女。城区中学在编在岗教职工(含支教教师)子女,需入读本校初一,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后,须在2024年7月3日至7月13日将相关资料报市教育局教育股。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此类生源直接录取,不再参加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此类生源不按时上报相关资料,则视为放弃申请,若为城区小学毕业生只能参加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4)政策优待生。各类教育优待政策对象,若需按优待政策入读城区初中学校,须在2024年7月3日至7月13日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市教育局教育股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此类生源直接录取,不再参加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此类生源不按时上报相关资料,则视为放弃申请,若为城区小学毕业生只能参加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二)农村初中招生办法

1.各镇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政府分管领导、本镇中学及中心小学党组织书记等有关人员组成,认真研究制定本镇初中招生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片区只有一所初中,采用对口直升方式招生,全部小学毕业生直接入读片区初中。片区有两所以上(含两所)初中,按照我市初中招生计划,由该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其招生工作方案,坚持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确定每所初中入读学生名单。

3.各片区初中学校要确保学位满足本片区小学毕业生及本片区户籍返乡小学毕业生入学需求。

六、时间要求

(一)城区公办初中招生任务的小学要组织学生及家长填报升学志愿,并于2024年7月10日前将《雷州市2024年城区小学毕业生升学志愿名册》报市教育局教育股。

(二)城区招生初中学校于2024年8月1日至8月2日发放“入学通知书”,学生凭“入学通知书”于20248月3日至8月6日注册报名,逾期未注册者则视为自愿放弃入读该校资格。

(三)乡镇初中招生录取工作必须在20248月28日前完成。

(四)20249月10日前,各镇中心小学将本镇小学毕业生学位安排结果盖章纸质版上报雷州市教育局教育股,电子版发至邮箱jygsw8536@163.com。

(五)市教育局将安排到各初中学校学生名册导入“广东省学籍管理服务平台”,各初中学校根据学生注册入学情况进行录取、调档、分班,完成学籍建立工作。

七、纪律要求

(一)各中小学要严格执行招生工作方案,规范招生行为,落实工作责任。

(二)各有关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滥用职权、营私舞弊,造成恶劣影响,按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未经雷州市教育局同意,严禁初中学校违规跨区或跨校招生,严禁招收寄读生,扰乱招生秩序。违规跨区或跨校所招的学生,我局依照有关规定坚决不予办理学籍,由此所产生的后果由违规招生学校负责。违规跨区或跨校招生、招收寄读生的学校,对学校党组织书记先停职再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八、本方案由雷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雷州市2024年公办初中招生计划表

2.雷州市2024年城区公办初中招生名额分配表

信息来源:雷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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