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界定,该赠与是一般赠与还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
1、赠与的金额和性质。对于金额较小的日常开销或特殊节假日的礼物和转账,比如说520、1314等,通常被认定为一般赠与,它们通常不涉及结婚的目的。然而,如果赠与的金额较大,并且最终双方没有结婚,法院可能会将其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并要求返还。
这里有一个真实的案例:小丽和小刚是一对热恋中的情侣。小刚所在的公司发展前景较好,他因为表现优秀获得了购买内部期权的机会,但需要将三年内的工资用于投资。因此,他们决定将小刚的工资用于投资,而将小丽的工资用于日常生活支出,包括房租、应酬、日常购物等。然而,到了第二年,他们的感情出现了问题,面临着分手的局面。在这种情况下,小丽的很多支出都属于一般赠与,分手后可能无法追回。同样的情况,如果男生和女生的角色对调,情况也是一样的。
2、双方的意图。如果在赠与过程中明确表示以结婚为目的,或者赠与的物品是传统彩礼的组成部分,如三金、当地风俗中的其他彩礼等,那么这些赠与可能被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
3、是否签订了赠与协议及协议的内容。如果赠与合同中附有条件,如结婚,那么在条件未实现时,赠与不产生法律效力,受赠人应返还赠与的财产。如果赠与已经完成,赠与协议中没有附加义务,并且该赠与没有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那么受赠人可能无需返还赠与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