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福田区法院判决一例因伪造虚假材料骗取贷款的刑事案件。为贷款买房,深圳一女子与他人配合伪造假结婚证,企图以此蒙混过关。然而,正是这一念之差,她亲手把自己送上法庭。记者从福田区人民法院获悉,该女子和房屋中介因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双双获刑。
2018年,天津的张女士辞掉工作来到深圳闯荡,并在深圳市宝安区购买了一套住房。
2019年,张女士想在深圳购买第二套住房。但根据当时政策她已经没有购房资格。为取得购房资格,张女士于2019年3月和前妹夫李先生登记结婚。随后,张女士向朋友拆借资金近400万元,并通过某房屋中介公司员工小邓在龙华区全款购买一套住房。
经过一番折腾,张女士终于拥有属于自己的第二套房。为尽快偿还购房资金,她在小邓建议下向某银行申请经营贷款。经银行工作人员查询,张女士配偶的征信不符合条件,其无法申请贷款。眼见着还款期限快到了,自己还贷不到款,张女士十分着急。这时,小邓提出了一个大胆的主意:伪造张女士与他人的结婚证。
张女士决定冒险一试,并向小邓提供结婚证原件,配合小邓造假。在小邓的“操作”下,一本经过P图加工的假结婚证便出炉了。随后,张女士凭假结婚证及相关贷款材料成功申请到385万元的经营贷款。
事后,张女士和小邓的行为败露,于2021年4月先后被警方抓获。
今年11月,福田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福田法院认为,被告人小邓、张女士无视国家法律,结伙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其行为均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决被告人小邓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判决张女士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