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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楼市再出新规:严禁虚假宣传,严禁炒作学区房!

繁华楼市2021-07-09 09:12:17

7月8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建商品住房销售行为的通知》意见建议的公告。《通知》要求严格销售机构、人员、行为管理。此前,北京市西城区房管局发文,要求强化从业人员管理与培训,不得参与炒作的任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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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虚假宣传

《通知》提出,在项目销售前,开发企业应对销售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不利因素内容、销售政策法规、规范推广用语等方面。对销售人员提出“四严禁”,即严禁虚假不实宣传、严禁误导客户处置占有公共部位、严禁宣传周边未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严禁渲染紧张氛围促销。

项目销售时,应由开发企业在申报预售许可时备案的销售机构、销售人员组织销售。需变更销售机构、销售人员的,应向项目所在地房屋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变更过程中暂停项目销售。

北京市住建委指出,此举主要是为了持续规范新建商品住房(含限竞房共有产权住房等)销售行为,提高交付品质,切实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确保北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销售人员应充分认识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重要性,加强纪律性,禁止随意炒作和传播虚假内容。

严禁炒作

此外,北京市西城区房管局披露,为确保西城区教改政策平稳执行,西城区房管局组织辖区内主要房地产经纪机构召开工作会,就房地产经纪机构积极配合教改政策落地提出要求,再次强调严禁炒作。

西城区房管局还要求,各经纪机构要在公司内部开展自查自纠,自查内容包括:从业人员个人是否存在建立客户群,并发表不当言论的行为;从业人员是否通过微信朋友圈、微信群、QQ群或其他自媒体渠道发布或转发涉及教改政策的不当言论;公司及门店是否存在发布涉及“”的房源信息;公司、门店及员工是否存在以为卖点鼓动引导出售方提高报价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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