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房产快讯  >小雨房产日记>  正文

手机看新闻

通州区农村宅基地确定每户用地标准 最高不得超过200平方米

小雨房产日记2021-04-21 15:10:56

900x383c (10).jpeg

昨日,通州区政府网站发布《通州区农村宅基地房屋建设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对辖区农村宅基地的审批及房屋新建、改建等提出明确的要求。

根据《规定》,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每户宅基地用地标准不得超过200平方米。村民建房基底面积占宅基地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75%,除统规统建的农村住宅之外,其他农村住宅原则上不允许建设二层及以上层高建筑及地下室等。

《规定》提出,稳慎处理因历史原因超标准占用宅基地等问题。通过多种方式鼓励进城落户及因继承、赠与或购买房屋形成“一户多宅”的村民,自愿有偿退出闲置宅基地,具体房屋补偿标准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民主决策确定。

此外,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和宅基地上房屋。《规定》提出,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户籍政策,除法律法规规定情形外,严禁城镇居民户籍向农村迁移,严格管理农村间的户籍异地迁移。

免责声明:本文系注册用户(作者)在房产圈发布,房天下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房天下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进行投诉。对作者发布之内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精彩评论(0)

回复还可以输入200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