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热播剧《赘婿》成为不少人茶余饭后讨论的话题。剧集讲述了苏氏布商家的赘婿宁毅帮助妻子苏檀儿一起搞事业,玩转武朝商界,成为江宁首富的故事。
如今现实版的赘婿来了,最近杭州一个富家女征上门女婿,每月给两万生活费的优厚条件。一时间,有着“赘婿之都”的杭州萧山都成了热搜榜的常客。
杭州女子招赘婿
图中显示,坐标位于浙江杭州萧山区,女儿26岁,不愿(会)说话。招上门女婿照顾她和二老。
嫁妆:路虎揽胜一辆+华润中央公园房子一套,每个月生活费20000元,送男方父母一套房子(太阳城二期)。
要求:身体健康,爱运动会旅游。过去看情况还能先支付一万元路费。
这两个楼盘分别是宁波的华润中央公园,每平方24000元,太阳城,3月挂牌均价为每平方16372元。
对此,据河南都市频道街采消息,郑州不少男性回答这个问题时,态度有着明显的抗拒。有男生认为上门女婿就得跟女方姓,祖上没有这样的规矩。也有人态度比较随意,认为只要人好,双方相爱就行了。令人意外的是,接受采访的老年市民态度比年轻人还更能接受上门女婿。
然而法律中却没有“上门女婿”和“赘婿”的词汇,民法典的条文中只有女婿这个词,且根据民法典继承编,女婿也不是岳父岳母法定的继承人。
“赘婿”受法律保护吗?
从法律层面上讲,上门女婿与正常的女到男家在法律上没有任何区别,也没有特别说法,法律地位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千零四十六条规定:
【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在继承方面,《民法典》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而女婿,只有在丧偶且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才可以获得继承权。
认定尽主要赡养义务,一般要从以下两方面综合考虑:
1、在经济上对岳父母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者在生活上对岳父母提供了主要劳务帮助。
2、对岳父母尽赡养义务具有长期性、经常性。
以上两个条件同时具备的,即可认定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此外,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1062条对夫妻共同财产做出规定。
条第四项规定了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归共同财产,除非继承或者受赠中明确归一方才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比如女方的父母去世了,没有任何财产安排,那么就按法定继承,女方继承的遗产是作为共同财产。男方作为女婿也是有份额的,但女婿是不能通过继承关系直接继承岳父岳母财产的。
所以很多有钱家族在招赘婿之前,会做家族信托、保险金、信托公证的赠与,遗嘱等法律上的安排,明确作出财产划分。
对于杭州富家女招“赘婿”事件,不少网友表示:婚姻伦理中真正的男女平等,是双方无论在物质和精神上相对独立且又互相扶持,不存在一方对另一方的依赖,这种双重的“门当户对”才是当下的婚姻,在这样的前提下,双方可以很好的处理双方家庭的平衡,也不用过分纠结孩子冠姓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