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
孟州市某村村民 党先生
代理律师
王玲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云刚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基本案情】
2018年5月,因河南省孟州市人民政府实施XX村改造工程建设,党先生的房屋被划入征收范围。孟州市XX村村民党先生,在该村拥有合法的宅基地,占地面积500多平米,房屋建造于2000年前后,建筑面积约1500多平米,由于门前有城市主干路经过,有门面房约200多平米用于经营小型超市等。由于补偿太低,且征收方对经营房屋不予认可,经过几次协商,始终没有达成一致。
随着拆迁进程的推进,周边房屋的邻居已经签订协议并陆续被拆除,党先生眼看此状,焦急如焚,于是经过朋友介绍和网上了解,联系到王卫洲律师,经王律师的专业回答,决定委托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来帮助自己,所里指派王玲、刘云刚两位律师具体承办此案。
王玲、刘云刚两位律师为了解该村改造工程建设的相关规划手续等,于2018年6月向被申请人孟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公开:XX路北段拓宽改造工程是否办理相关规划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文件。
2018年7月17日当事人收到《关于xx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该答复载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8]36号相关规定,您所申请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本机关无法向你提供你所要求公开的内容。”
党先生和代理律师认为:被申请人的答复方式简单粗暴,且违反法律规定。于是向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行政复议,该局予以受理并立案处理。
同时,2018年11月,王玲、刘云刚两位律师分别就XX路北段拓宽改造工程向河南省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等部门申请了关于查处违法实施拆迁改造的法律建议函,并向河南省焦作市发改部门申请该工程的立项审批等文件,焦作市发改部门没有答复,于是两位律师向河南省发改委提起行政复议,省发改委予以受理并立案处理。
2019年年初,王玲、刘云刚两位律师接到党先生的电话,电话中党先生告诉万典律师,他与征收方已经协商一致,并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非常感谢万典律师团队的帮助。
至此,本案经过万典律师专业的法律帮助,不到一年,获得圆满解决。
万典律师点评
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房屋拆迁,很大一部分是征收方为了出让土地,进行商业开发,征收方往往利用道路扩建等公益名目,未批先征,腾笼换鸟,规避上级政府的合法审批程序,违法实施征地拆迁工作。
遇到这种情况,被征收人需要做好以下两点:
,选择和委托专业化的拆迁律师团队。专业的拆迁律师团队,其办案经验是成百上千个案件积累的实战经验,工作流程成熟,庭审等办案技巧和经验丰富,善于运用多个法律程序解决问题。
第二,选择和委托高度负责、真心为民服务的拆迁律师团队。专业的拆迁律师团队,疑难复杂案件定期研讨,集思广益,更有优势。个案代理,抽丝剥茧,精准把握,梳理出案件的关键违法之处,快速高效的化解行政纠纷,为被征收的弱势百姓解决补偿和安置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