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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要不签字,就没法拆我的房子?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2020-05-18 09:48:33

很多拆迁户经常会有这样的想法:“我自己的房子,有合法的证件,只要我不签字不搬走,你就拿我没办法,也不能强拆房屋”。对于抱有这种想法的拆迁户,万典律师还是要提醒一句,征地拆迁不是你想不拆就能停止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从以上法律条文可以看出,不管是城市房屋还是农村住宅,如果说征收部门把这个征收程序已经完善了,比方说国有土地上作出了征收补偿决定,到期你都没有复议也没有诉讼,政府部门就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集体土地也是同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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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征收程序完善,相关的补偿安置做到位了,就可以责令交付土地,做出决定书,到期没有诉讼,没有复议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也就是说在这个过程中呢,老百姓可能一个字都不需要签,都能把你的房子强行征走。

但是有很多老百姓就认为只要我不签字我也不去起诉,我就在家等着,谁都不能住我的房子,这个想法也是错误的,这是我们在诉讼中遇到的很多老百姓的一些错误的想法。国家是具有强制征收土地的权利,到期你不诉讼的话,那你有可能就被强制执行。

有不少这样的拆迁户,等到被法院强制执行了才想着打电话联系万典律师,但是那时候已经晚了,所有程序都已经错过了起诉期限了。

因此如果有一些评估报告的送达,拆迁户一定要谨慎签字。当然你要想了解情况,可以把材料留下来。有些被拆迁人对拆迁人也有抵触,老是觉得人家骗我签字,拆迁意见我也不满意,你也别和我谈我什么材料,我就拒绝签字,实际上这种也不可取,因为你都不知道人家想给你什么,这等于是对自己的权益的放弃。

万典律师提醒您,在遇到拆迁时,要结合具体情况冷静思考,如果情况过于复杂或解决不了,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请求帮助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错过法律保护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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