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温州市委人才办发布《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在温州符合条件的配售型人才房售价打5-7折,配租型人才房租金打3折。
《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中规定: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特定要求,如全职在温州市用人单位工作,已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全职工作合同,已以用人单位的名义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或个税)1个月以上,本人及配偶在温州均无住房、均未享受过温州政府住房优惠政策等条件的人才,可以享受到配售型人才房售价5至7折、配租型人才房租金3折的优惠条件。
在对配售房屋的限制方面,配售的人才住房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10年内为共有产权,不得上市流通周转、不得办理抵押贷款(用于购买本套住房的公积金和商业按揭贷款除外)。在保障人才住房供应方面,温州市委人才办回应称人才住房建设方式以商品住房项目配建、存量房源盘活为主,政府投资建设、企业自有用地筹建为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