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房贷攻略 > 正文

装修合同"不明觉厉"?谨慎小心才能不上当

新快报  2014-03-26 15:24

[摘要] 我国对装修合同的样式没有作强制性的规定,以至于很多消费者接触到不同的装修公司时,会发现装修合同的版本也是千奇百怪的。装修初者、法律门外汉们常常“不明觉厉”就签订合同了。等到出现装修纠纷,装修公司拿着合同说事,消费者也只能哑口无言了。因此,签订一份合理的装修合同,是维权至关重要的一环。

我国对装修合同的样式没有作强制性的规定,以至于很多消费者接触到不同的装修公司时,会发现装修合同的版本也是千奇百怪的。装修初者、法律门外汉们常常“不明觉厉”就签订合同了。等到出现装修纠纷,装修公司拿着合同说事,消费者也只能哑口无言了。因此,签订一份合理的装修合同,是维权至关重要的一环。

关键1:参考标准合同范本

装修没有标准合同,那消费者该如何辨别装修公司的合同是否合理规范呢?啄木鸟验房公司总经理赵太宇表示,首先要知道:装修合同的6大构成部分一个不能少。

这6大构成部分包括:1.工程主体。包括施工地点名称(这是合同的执行主体)、甲乙双方名称(这是合同的执行对象)。2.工程项目。包括序号、项目名称、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计价、合计、备注(主要用于注明一些特殊的工艺做法)等等。这部分多数以“附件”形式写进工程预算/报价表中。3.工程工期。包括工期为多少天、违约金(一般违约金大约是在工程总额的千分之一至千分之一三左右)等。4.付款方式。对款项支付手法的规定,一般是分不同阶段付费的(“3331”是一个参考方式,即装修初期付费30%,装修中期再付30%,完工时再付30%,剩下的10%在装修完一个月支付等)。5.工程责任:对于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种质量和安全责任承担作出规定。6.双方签署。签署的包括双方代表人签名和日期,作为公司一方的还包括公司盖章。

“一些相关机构、行业协会也推出了装修的标准合同。”赵太宇说,由工商局和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共同研究制定的《广州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合同》示范文本就是一个参考。该合同可以在广州市工商局的红盾信息网、广州市建筑装饰协会的官方网站上下载。可以要求装修公司按照此范本签订合同,或者将合同范本中有的、装修公司没有标注的重要项目以附件的形式呈现。

关键2:报价单要尽量详细

对于装修合同来说,“附件”的重要性不亚于主合同。其中,最主要的附件当属装修报价单,这也是业主把关装修公司的一个参考项目。

“在报价单中,项目要尽量详细。”赵太宇说,在产品方面,要规定到品牌、型号。例如“客厅地面铺600X600国产佛山××牌耐磨砖(应指定样品)”,避免装修公司以次充好。在单位上,不同的项目要使用正确的单位。例如天花角线、踢脚线、腰线、封门套等用“米”;木地板、乳胶漆、墙纸、防盗网等用“平方米”;门扇、家具等用“项”、“樘”等单位。可以计算面积的子项应避免使用“项”来表达,单位应使用习惯的国际通用单位,切忌使用英制等单位。另外,在备注里,还要标明工艺做法。比如墙面刷一遍底漆、两遍面漆等。

在计算价格时,一般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根据实际测量后,加入损耗量,在合同内标定,日后不再另行计算。另一种是按单价乘以实际工程量计算,这是一种做多少算多少的做法。建议采用前者,在签合同前确认工程数量、在合同内标明,以防一些奸商用“低预算高结算”的伎俩诈财。后一种做法更为普遍,装修公司也更愿意采用,如果选择这种方式的话,应规定增加项不得超过工程预算总价的5%-10%,防止装修公司胡乱增加项目。

关键3:附加条款完善合同

当业主发觉装修公司的合同不够完善时,很多公司会借口“我们是正规公司,只有标准合同,不会另用合同”的缘由,拒绝消费者对合同的改动。这时,消费者可以针对合同中不足的项目,以附加条款的形式规定。例如在工商局和市装协的《广州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中,合同的第八条为“其他约定事项”,业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此补充主合同中不足的条款。

“增项不得超过工程总预算的5%-10%”——保证装修的总预算,防止过度收费;“装修××天后空气检测达标,否则装修公司赔偿××”——出现室内空气污染物超标时,装修公司需要负责;“装修验房出现问题时,装修公司应在××天内予以整改,否则赔偿××”——更好地保证装修质量……业主可以就考虑得到的问题与装修公司商量,并要求装修公司以附加条款的形式签订合同,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相关阅读:

公积金装修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和申请条件

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流程及受理程序

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流程及受理程序

个人住房装修贷款申请详细流程

装修新房怎样预算?如何控制装修预算?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房天下北京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