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北京公布《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称商品房预售资金必须按规定达到一定建设进度后按计划支取,开发商支取预售款由原来的4个节点,根据工程进度可再增加1-2个使用节点。新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业内人士认为,预售资金对于保证工程安全,在房价下跌时预售楼盘仍能如期完工防止烂尾有积极作用。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