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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对预售资金进行 中小开发商受影响较大

新京报  2013-06-14 07:02

[摘要] 北京公布《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称商品房预售资金必须按规定达到一定建设进度后按计划支取,开发商支取预售款由原来的4个节点,根据工程进度可再增加1-2个使用节点。新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业内人士认为,预售资金对于保证工程安全,在房价下跌时预售楼盘仍能如期完工防止烂尾有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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