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月26日,国务院“新国八条”发布,其中要求,地方政府要“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而其中,对于房价控制目标的制定标准提到,“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
60多个县市公布目标,仅北京提出“稳中有降”,业内认为多城市目标实际上助推房价上涨预期。
各地房价控制目标陆续公布后,一场随之而来的标准制定以及执行效果的争论展开。
1月26日,国务院“新国八条”发布,其中要求,地方政府要“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而其中,对于房价控制目标的制定标准提到,“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
截至目前,赶在一季度末大限之前,60多个县市已经发布了“房控目标”,解读起来也不乏乱相。吉林榆树公布的“房控目标”被称为最“弹性”的代表,该市规定2011年新建住房“增幅要低于2010年新建住房价格增幅”,而公开资料显示,榆树2010年新建住房价格的增幅高达50.5%;而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布的“房控目标”,则被称为体的代表,伊通将新建住房利润设定为300元/平米。
不少已经公布房价控制目标的区域,多与GDP以及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挂钩,而业内争议认为,这实际上给房价预留了一定的涨幅,也遗忘了“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的因素。
在一线城市中,上海目标为“全市新建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全市年度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水平。”此前上海市政府公布的2011年GDP增长目标为8%左右。穗、深也延续了上海出台目标的思路,被认为是允许的调控目标。北京房价控制目标的出台更是一石激起千层浪——北京新建普通住房价格与去年相比稳中有降。
据记者了解,这是截至目前出现“降”字的地方房价控制目标,“降”被业内认为是亮点。据悉,新建普通住房的名词解释为,住宅小区容积率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其中以90平方米(含)以下住房为主,包括普通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华远地产总裁任志强对北京的“房控目标”评价,不包括高档房的“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字眼才是亮点。
“房控目标”乱相之下,本月29日晚,在一线四大城市“房控目标”发布后,住建部就发出通知,要求各地确定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时,要在本地区内听取社会的意见,使各地调控目标的制定科学合理,并取得社会的认同和支持。
本报针对此话题,邀业内人士共话,各抒己见,探讨“房控目标”出台背后的博弈困局、可操作性以及解决此问题的根本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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