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5日,当三部委联合颁布《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时,没有人会意料到“调控组合拳”已经重重击出;紧接着,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被称为“最严厉”的新国八条出炉;更出乎人们意料的是,27日重庆和上海同时宣布率先实施房产税试点。
三天连出三大政策,绝不是巧合!
25日,当三部委联合颁布《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时,没有人会意料到“调控组合拳”已经重重击出;紧接着,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被称为“最严厉”的新国八条出炉;更出乎人们意料的是,27日重庆和上海同时宣布率先实施房产税试点。
而在昨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公布答记者问,并表示将总结试点经验,适时研究提出逐步在推开的改革方案。条件成熟时,将在范围内对个人拥有的住房征收房产税。
如此密集的调控步点,历史罕见。种种迹象表明,新一轮房地产调控政策正以“组合拳”的方式出击“高烧”难退的楼市。中国楼市在2011年迎来转折。
上海:
按房产交易价七折计缴
昨日(1月27日)20时,上海房产税揭开神秘的面纱。《每日经济新闻》今年初报道的传言中的三个要点:税率0.6%、人均面积超过60平方米、新购住房在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得到了证实。
五种类型减免缴税
昨日发布的《通知》显示,房产税征收对象是自今日开始,在上海新购第二套及以上家庭的住房和非上海户籍居民在上海新购的住房。
按照规定,新购二套及以上住房的上海家庭,如果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建筑面积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新购住房可暂免征收房产税。只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60平方米的家庭,才需要对超出部分的新购房面积征税。
《通知》规定五种类型的房产税减免。除了上述人均免征面积外,还规定家庭成年子女因婚姻需要首次新购住房的;购房后一年内卖掉原有住房的;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上海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且新购住房为家庭住房的;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上海工作生活,新购家庭住房的均可暂免或者退还房产税。
而即使需要缴纳房产税,购房者所需要实际缴纳的税赋也不会很高。根据上述《通知》,上海房产税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而如果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上海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的,税率暂减为0.4%。
此前,上海机构统计的数据显示,上海过去一年平均成交价格大致在2万元/平方米,按照 《通知》规定,只要新买房屋的价格不超过4万元/平方米,就可以0.4%的比例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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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中国房地产发展年会即将在北京盛大召开。本届年会将聚焦十二五规划,深度解读未来五年中国房地产发展之路,欢迎您就关心的热点话题建言献策。我要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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