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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三大新看点

财经网  作者:杜宇  2011-01-26 18:02

[摘要] 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近日联合出台《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记者26日采访业内人士和,他们表示此次《办法》的出台,有助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让广大群众买房放心、买房省心、租房安心。

 

多项措施保护二手房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

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买卖房屋或是出租求租房屋,当事人最担心的就是经纪机构隐瞒或者不充分披露信息。

针对这种情况,《办法》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在经营场所公示相关内容,包括营业执照和备案证明文件;服务项目、内容和标准;业务流程;收费项目、依据、标准;交易资金方式;信用档案查询方式、投诉电话及12358价格举报电话;政府主管部门或者行业组织制定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存量房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等。

针对业务委托不规范问题,《办法》对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的形式和基本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

针对房地产经纪服务违规收费问题,对房地产经纪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办法》对房地产经纪服务的价格公开、禁止行为和法律责任等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针对交易资金安全问题,规定实行交易资金制度。《办法》要求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代收代付交易资金的,应当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划转交易资金。

针对各种各样的不规范经纪行为,明确了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的从业禁止行为。明确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不得从事赚取差价、协助签订“阴阳合同”、为不符合交易条件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柴强说:“《办法》中的许多条款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有助于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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