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0月2日交定金,10月7日咨询银行得知无法贷款,购房者却被开发商告知不能退回定金。近日,多起类似纠纷在北京燕郊一楼盘出现。
“二次调控”之后,北京首现因退房引发的大规模纠纷。
10月2日交定金,10月7日咨询银行得知无法贷款,购房者却被开发商告知不能退回定金。近日,多起类似纠纷在北京燕郊一楼盘的出现。
有购房者认为,开发商在合同中早已设下陷阱,涉嫌欺诈销售。开发商拒绝了《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的采访。不论事件的真相如何,新政启动与消费者交纳定金的“时间差”,注定会造成一波因不能贷款或不能备案而引起的退房潮。
购房者“喊冤”
因资金有限,张光(化名)看中了地处燕郊、房价8000元/平方米左右的上上城第二季。
交了1万元定金,选中了一套总价80万元的房子,张光计划贷款40万元。张光不是本地人,也不能提供当地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的缴纳证明。对方跟他说,10月8号之前,买该楼盘的房子不需要完税证明和社保证明,公司可以帮他在当地中国银行办理房贷。
张光不放心,去当地各银行的询问,皆被告知:像他这种情况,已暂停办理房贷。他决定退房。但开发商根据认购书的协议不予退还定金。
张光认为,“对方欺骗在先,现在房贷不能办理,认购书上却早已设下陷阱,认定定金不能退。”
同为该楼盘的购房者的王小姐于8月28日看中了上上城第二季一套总价58万元的房子,因为听信了销售人员“我们在当地农村信用社还有30%首付的”的说法,当天签了购房合同,交了首付。第二天她到当地农村信用社办理了贷款手续。
10月4日,上上城第二季销售人员通知她说,贷款没有批下来,要求她补交20%的首付。王小姐提出退房,对方拒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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