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出通知,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进行了规范。这是记者4日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了解到的。
■ 北京情况
北京二套房要求更严格
纳税未满一年的外地人不放贷;公积金标准将出台;北京开发商称已作好准备
本报讯住建部等三部门昨天出台的通知中,对于商业贷款的“二套房”认定,确定为“认房又认贷”。记者昨天从北京市住建委了解到,北京的房屋权属登记已和银行系统对接,买房人所有的信息都实行共享。房屋主管部门会向银行提供房屋权属登记信息,以认定借款人家庭是否有住房。
三部门规定,对于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是按照第二套房贷政策执行。不过北京的规定更加严格,这种情况下,是一律不能发放贷款,即只能全款买房。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昨天表示,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经执行了北京此前规定的房贷政策。“我们在汇总各种情况,并不断进行总结,一旦住建部出台公积金贷款二套房的认定标准,北京将立即落实,并根据住建部的要求,制订具体的实施细则。”
对于这次的新标准,北京某开发商对记者表示,跟此次的标准相比,北京目前执行的二套房贷款标准更加严格。此前各开发商都以北京的政策为依据,作好了准备。
该开发商认为,今年的市场条件与2008年不一样,虽然观望情绪较浓,但需求和成交还是有量的。如果房价到达一些购房者的心理预期,他们将会出手。
据了解,昨天三部门出台的是商贷的二套房认定标准,公积金贷款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有望另行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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