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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路者遭遇渠道信任危机

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马可佳  2010-01-27 10:02

[摘要] 从探路者(300005.SZ)纳入创业板轨道伊始就不平静。近日,探路者又陷入上市以来最大的内部矛盾“漩涡”——公司四川总代理成都新星休闲用品有限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探路者的代理合同,并由探路者以进货价收回相应货品;由探路者赔偿其40万元装修费用。”

从探路者(300005.SZ)纳入创业板轨道伊始就不平静。近日,探路者又陷入上市以来的内部矛盾“漩涡”——公司四川总代理成都新星休闲用品有限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探路者的代理合同,并由探路者以进货价收回相应货品;由探路者赔偿其40万元装修费用。”

探路者董事会秘书范勇建告诉《财经日报》记者,成都新星诉讼一事只是一起普通的代理纠纷,公司建设还是首要任务。对于记者提出的有无可能庭外和解的疑问,范勇建表示公司还在商讨此事,有结果会时间发布公告说明。

昔日关系非比寻常

探路者是创业板批上市的户外用品龙头公司,经过十几年努力才刚刚踏上资本之旅。而成都新星则是在四川打拼了多年的代理商,从2001年开始到现在开拓出四川当地一片市场,多年来代理业绩名列前茅。登陆创业板之后,本应是唇齿相依、共同进退的事业搭档,如今却有可能落得不欢而散结局收场。

“我们做出这个决定也很痛苦,但是被逼的,没有办法。”成都新星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负责人向本报记者确认了已经起诉探路者,但起诉理由并未透露。

此前成都新星休闲用品有限公司总经理胡师雄曾向多家媒体表示,这是“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成都市中院日前已正式受理。并认为在“探路者《招股说明书》中,有很多虚假信息”。

胡师雄所说的虚假信息中,就包括在招股说明书的第288页,探路者列出的在成都的7家直营商场店,胡师雄指出,这七家店并不存在,证明探路者的上市资格有问题。

当有媒体追问胡师雄,探路者在招股说明书中所指应该是上市后募集资金将用于在这些地方开店时,胡师雄表示,根据探路者的品牌定位,不可能在这些商场开店,因此还是表明探路者提供虚假信息。

不难看出,胡师雄的意思很明确,他之所以指出探路者提供虚假信息,就是因为探路者明明知道不可能在这些地方开店,却将其作为上市募集资金用途写入招股说明书。

回顾以往合作以及打拼的经历,成都新星的负责人显得十分不舍,他告诉记者,“2001年代理探路者时,探路者还是一个小公司,当时为了打开市场,即使一件服装、一双鞋这样的单子我们都接,有时候为了一件衣服去北京调货。经过了快10年才开始做大,打开市场。最近几年我们的不是就是第二。”

探路者在上市前的《招股说明书》中显示,2008年探路者的前五名客户中,成都新星,销售额达1218万元。

此外,在探路者公司网站上,探路者成都代理商胡师雄的名字也出现在《情系灾区,探路者爱心在延续——为帐篷捐献体育用品传递奥运精神》的文章中。一切都说明,在探路者上市之前双方关系非比寻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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