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无论是“”还是“炒地”,凡是助推房价过高上涨的行为,都将面临政府严控。1月10日,国务院厅下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国十一条”),包括二套房以家庭为单位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等一系列土地、金融、税收差别化政策落地。
无论是“”还是“炒地”,凡是助推房价过高上涨的行为,都将面临政府严控。1月10日,国务院厅下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国十一条”),包括二套房以家庭为单位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等一系列土地、金融、税收差别化政策落地。据记者了解,该通知出台后,围绕着“增加供给”、“遏制投机”、“防范风险”三大主线,国土部、住建部,以及财税金融等相关部门的细化政策还会进一步跟进。
国办遏制炒地
通知要求,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力度,在继续支持居民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同时,要严格二套住房购房贷款管理。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
通知还首次提出,要加快研究完善住房税收政策,引导居民树立合理、节约的住房消费观念。加之,此前“物业税”的热议,这无疑为今后的跟进举措留下了“想像空间”。
除了针对终端消费者的差别化信贷财税政策外,通知还对住建部、国土、价格、税务,以及国资委等五部门提出有“针对性”的要求。其中,要求住建部,加大对、囤积房源,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国土部要严格土地出让价款的收缴,深化合同执行,加强对闲置土地的调查处理,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用地和囤地、炒地行为。价格等有关部门要强化商品住房价格,依法查处在房地产开发、销售和中介服务中的价格欺诈、哄抬房价以及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等行为。税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偷漏税行为的查处力度。国有资产部门要规范国有大企业的行为。
并且,通知还要求国土部及各地综合考虑土地价格、价款缴纳、合同约定开发时限及企业闲置地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土地供应方式和内容,探索土地出让综合评标方法。对拖欠土地价款、违反合同约定的单位和个人,要限制其参与土地出让活动。从严控制商品住房项目单宗土地出让面积。
收紧“开发贷”
值得注意的是,在“国十一条”中,政府还露出了收紧开发商“银根”,进而防范境外“热钱”投机国内楼市的思路。
通知要求,要加强房地产信贷风险管理,金融机构要严格执行房地产项目资本金要求,严禁对不符合信贷政策规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开发项目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
同时,通知要求,人民银行、银监会要加大对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业务的监督管理和窗口指导。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信贷资金流向和跨境投融资活动的监控,防范信贷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防止境外“热钱”冲击我国市场。
通知还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新建商品房、存量房交易合同网上备案制度,加大交易资金力度。对此,业内表示,政府加大开发商预售款的管理,可能会采取建立专门账户的办法,由此变相收紧开发商“银根”,促其加快开发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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