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唯有本来就计划要调整的营业税调整,意味着什么?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司司长沈建忠说:“营业税征免时限重新恢复到5年,主要是抑制投机性购房,最重要是增加短期炒作的成本。”
“新政策确定是1月1号开始实施吗?”
“两年改五年后,还是按照差额征收营业税吗?还是像以前一样全额征收?”
在海淀区地税局,上述两点是前来咨询的购房人最为关心的问题。
尽管2008年12月30日,营业税优惠政策出台时,已明确执行时间为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但是,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对该政策仅以“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一句话交代,具体是否按12月31日到期尚未确定。
此外,不少购房人认为,本次调整只是对2—5年房产征收营业税进行调整,2年内普通商品住房是否将全额征收营业税问题存疑。
链家地产分析师张月介绍,按照2008年底营业税优惠政策出台时的规定来看,未满2年普通住宅也将恢复到2008年时的全额征收政策。但是鉴于当前政府“其他住房消费政策继续”的态度,鼓励以购买普通住宅为主的自住需求倾向已较明显,因此对普通住宅的营业税征收适当放宽也不无可能。
但这些问题的最后答案,恐怕还得等待各个地方政府的细则来落实明确,因此,不少业内人士建议着急避税的购房人不要急于过户,静待细则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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