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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3-15讲座 详解房地产维权基础知识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09-03-12 10:20

■问:购买手续不全的商品房会有什么风险?

答:1、取得权属证书的期限无法确定;2、为取得权属证书,需要支付额外费用,如需补交土地出让金;3、只能取得使用权,不能取得权属证书,不能上市交易;4、可能被政府以违法建设强制拆除。

■问:什么是住宅的“全部产权”和“部分产权”?

答:国务院《关于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对全部产权和部分产权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全部产权是指按市场价和成本价购买的房屋,购房者拥有全部产权。经济适用房亦属于全部产权。部分产权是指职工按照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宅。在国家规定的住宅面积之内,职工按照标准价购房后只拥有部分产权,可以继承和出售,但出售时原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售房的收入在扣除有关税费后,按个人和单位所占产权比例进行分配。

目前,对拥有“部分产权”住宅的业主,建议尽快补足成本价价款,转为“全部产权”。

■问:合同签订后,因价格变化原因可以反悔吗?

答:商品房也是一种商品,买卖双方签署合同后,没有发生约定和法定的退房理由,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均需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问: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答:需要提交以下资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件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和复印件;2、买、卖合同;3、权证原件和复印件;4、共有房屋,出卖方提交共有人同意出售的声明;5、公证部门需要的其他资料(如评估报告等)。

■问:小区物业管理是否有权对外来车辆收取停车费?

答:非小区居民车辆进入小区是否收费,应当由物业管理委员会决定,收费标准不超过社会公共区域停车收费标准,所收取的费用应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但是物业不得对进入小区的救护车、消防车、邮政车、环卫车、军车和执行公务的警车收费。

■问:哪些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答: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婚前一方的财产,归个人。也就是说,只有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所取得的房产归夫妻共同。而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购买房屋,但是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归还贷款的房屋,这种情况如果发生婚变,房屋权归购房人一方,但应当给对方适当经济补偿。

■问:什么样的房屋不能出租?

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1、没有房屋权合法凭证的;2、司法机关查封的;3、未取得共有权人同意的;4、权属有争议的;5、属于违法违章建设的;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7、已经设定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部门有关规定的;9、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出租的其他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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