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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亿住房公积金脆弱 千万案件家常便饭

新华网  作者:杜晓  2009-02-06 08:39

[摘要] 住房公积金对于百姓安居乐业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但近年来,伴随着住房公积金规模的日益庞大,住房公积金管理领域大案要案频发。

“对公积金反腐的有效着力点之一,就是要使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全面透明公开,使大家的公积金,始终置于大家的监督视野之下。”丛城说。

近年来,我国政府加大了对住房公积金的外部审计力度。丛城认为,这是在体制难以短时期理顺的前提下采取的一项有效措施。但汪利娜认为,“审计终究是一种事后,审计出来的时候大事已经发生了。要想真正保证住房公积金合理合法的运用,还需要在更深的层面作文章”。

住房公积金是老百姓的钱,究竟怎么用当然得问老百姓。但现在,很多时候情况正好反过来了,这是需要通过法律予以纠正的

那么,这更深一层的文章该如何作呢?学者的目光一致聚焦在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上。

据了解,现在实行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是1999年颁布的,当时参照的是1991年上海试点住房公积金时的模式制定的。丛城认为,当时的情形无疑已经远远滞后于目前住房公积金发展的形势了。

“从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重要性来讲,条例的效力也太弱了,需要上升为法律。”汪利娜说。

那位九三学社地方委员会负责人在进行了深入调研后提出,由于没有新立法,使得司法部门面对公积金犯罪时无法可依,导致违规行为不断。

他对记者说:“尽管一些地方依据条例从实际出发,也相应地制定了一些规定、办法及操作规程,但在具体执行中,确实碰到管理条例所不能解决的问题,如基金风险谁承担、行业管理单位比地方单位缴存比例高的问题等等,必须尽快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体系。建议将此条例修改完善后形成住房公积金管理法,使住房公积金管理法律化、制度化。”

记者发现,对于他的这种观点,业内一致表示赞同,并认为,住房公积金管理法制化更为核心的问题是,通过立法理顺公积金缴纳人与公积金管理的法律关系。

事实上,这一问题新年伊始已经凸现出来。

1月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在建设工作会议上透露,2008年住房公积金缴纳规模达到了2.02万亿元,而闲置公积金支持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房建设的试点工作也将启动,高达6000亿元的闲置公积金开闸投放经济适用房等建设。

尽管许多业内人士认为,在目前金融危机扩大内需的大形势下,这部分资金对于缓解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金压力很有帮助,如果能合理运用将有效提高我国住房保障水平,但此举仍引发了一些质疑。

在一家网站进行的“住房公积金用于住房保障建设”的网络调查中,不少网友反对公积金用于保障房建设,理由是“住房公积金属于个人缴纳,应该征求住房公积金缴纳人的意见”。

实施公积金建房新政是否需要缴纳人同意呢?或者说公积金缴纳大众是否对公积金使用具有话语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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