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争议下一步:3000元起征或授权国务院?
3月1日,个税起征点正式调整到2000元。两年之内的两次调整,引发了各界的进一步争论:个税的下一步该是什么?
近日,常委会公布了去年12月底十届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草案分组审议的内容。
有会议组成人员认为,个税起征点可以调高到3000元。也有会议组成人员建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授权国务院适时调整,避免频繁修改法律。
起征点应具前瞻性
任克礼委员认为,按照明年人均消费支出1800元/月和后年超过2000元/月算,“实际上,此次修改只管一年”。由此,他认为,物价,尤其是食品类价格上涨较难控制,居民消费支出过快增加可以预见,建议把起征点提高到3000元为宜。
代表刘凤和张奎也认为2000元的标准偏低,应该更具有前瞻性,按照近年来的财政收入,起征点提高到3000元,起码可以稳定三四年。
认为,即便在一些欠发达地区,虽然人均收入不高,但生活支出、投入、购买住房等基础性支出也在递增。综合起来,个税起征点应当一步到位增加到3000元。
不过,也有委员认为标准的调整应是动态的。谢佑卿委员说,值得考虑的是该标准按照什么原则调整的问题,应该有一个比较科学的分析方法。
他认为:“我们的个人所得税标准还会继续调整,希望财政部把工作做得细一点,依据更明确一点、决策更科学一点。”
此间有税收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认为,个税征收应与CPI挂钩,实行浮动个税起征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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