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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套房”新规划清政策边界 商行能否克制房贷冲动

房天下blog  2007-12-13 10:49

据新华社上海电9月27日出台的房贷新政策,由于“第二套房”的认定标准问题引起广泛讨论。12月11日,央行和银监会联手公布《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将“第二套房”明确界定为“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

 

《补充通知》进一步厘清了政策边界,使房贷新政策的操作性大大增强,但商业银行的执行力仍有待进一步观察。

 

“自住房消费”得到鼓励

 

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房地产行业分析师殷姿说,“此次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对第二套房或多套房的认定标准,一是以借款人家庭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二是已经还清贷款的仍视作第二套。由此可见抑制住房投资需求的政策意图非常明确。”《补充通知》同时强调,人均居住面积低于平均水平而再次申请房贷的,仍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这也显示了鼓励居民改善住房条件的合理需求。”殷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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