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夫妻离异任何一方3年内不得购房”的限购政策出自于京建发〔2021〕243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该公告于2021年8月5日起施行,具体限购规定为,夫妻离异的,原家庭在离异前拥有住房套数不符合本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规定的,自离异之日起3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
该限购政策的废止在社交平台上一度引发热议。房地产领域专业律师、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玉臣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表示,此前该“限购令”的出台是为了防范一些家庭为了超限买房而“假离婚”,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投机性购房行为。如今房地产市场形势出现变化,废止该“限购令”更合乎时宜。
所谓“假离婚”超限购房,一般是指原本拥有住房、不符合购房条件的家庭,通过离婚使原夫妻中的一人符合购房条件,从而绕过限购政策,超限制购房。
上述公告出台前,北京市的商品住房限购政策是,京籍已婚家庭在北京只能拥有两套住房,京籍单身家庭只能拥有一套住房;非京籍家庭近5年在京缴纳个税或社保的限购一套住房。
当时,利用“假结婚”购房的现象并不少见,曾有官方信息透露“仅近一段时间(指公告出台时)以来,就有约14%的房屋交易属于离婚家庭购房。”公告中“夫妻离异任何一方3年内不得购房”的限购政策对这一现象起到一定程度的限制作用。
如今,这一“限购令”的取消,是否就意味着利用“假离婚”超限购房的现象将会重演?